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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婚后发现老公有神经病,现在已有一女儿刚两个月,如果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房子是他自己的名字,需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请问婚后发现老公有神经病,如果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房子是他自己的名字,需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 2019-03-11 1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
    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离婚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如双方协商一致则没问题,若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另外,关于是否判决离婚。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如无确切证据证明存在这几种情形之一的,如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诉讼中不准予离婚。而半年或者一年后,再起诉离婚的,则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应平均分担。 关于子女抚养 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
    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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