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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共有一套房产刚刚拆迁,母亲已过世,父亲和外公都健在,外公要继承我母亲房产的一部分。假设他可得20万,经协商他同意只拿10万,我们写下协议书,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以后外公或外公其他子女反悔想起诉再多拿一些钱是否能成功。或者我们是否要请律师见证这份协议,见证时需要提供什么文件,律师如何收费?

离婚 2018-12-23 14: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继子女与养子女可不可以继承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相关知识延伸阅:谁可以继承房产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 1、遗产继承必须优先进行公证继承。
    2、继承后如果是按照住宅面积补偿的,需要一起领取补偿后分割;如果还按人头的,也可以各自处理
    通常在遗产继承涉及到一个继承权 以及放弃继承等问题,所以遗产的实际继承,必须进行法律公正,然后才能谈后续的产权补偿
    如果母亲只有两个儿子继承人,但是有可能某一方放弃继承或者其他,这些在遗产继承公证之前,是不知道的,拆迁补偿也不知道具体是给谁的
    所以这些必须先办理遗产的继承公证,并且完成那三分之一产权的过户
  •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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