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表弟以前是名军人,去年正月十六经人介绍和一名女子订婚并买了首饰、礼金共5万元,为保险起见就要求女方拿了结婚证,下半年表弟退伍准备结婚,可女方家百般刁难提高结婚要求,致使婚期耽搁下来。现在被迫想起诉离婚,可关系到房产,在订婚前我表弟家买了房子首付24万元,订婚后并花了16万装修好了,女方在表弟未退伍前私自拿了结婚证和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把她的名字加上去了,我表弟一家都不知情这件事,直到今年九月拿到房产证才知道这件事,现在要打这官司大概经济损失是多少?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还有我表弟家在买房和装修时都和亲友借了近20万元,女方既然可以分享房产,那么债务是不是也是他们共同承担偿还?我们亲友怕打官司时女方不承认债务,因为当时借钱时都没打借条,现在让表弟补了借条,打官司时这借条是否有用?如果没用我们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书作证?因女方还为过门,我们起诉是否是我表弟一人?还是他们两人?一下问了这么多问题,不好意思!是不是也是他们共同承担偿还?因为当时借钱时都没打借条,如果没用我们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书作证?
债权债务
2019-06-0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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