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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被一个精神病打了,已报警,在医院观察了两天,精神病家属仅交了一少部分费用,就以没钱为由不再承担,也不给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果起诉的话,大概需要多少费用,是哪一方承担?法律裁判的话,对方就会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8-12-14 1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赔偿个人受到民事侵权及精神伤害时可以索赔精神损失费侵权的五个条件:
    1、须有损害存在——损害要件;
    2、须损害系被控行为所致——因果关系要件;
    3、 须加害行为违法——违法性要件;
    4、须行为之际有过失——过失要件;
    5、须加害人有责任能力——责任能力要件;有四个要件的:损害; 行为的违法性; 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 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陪护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伤残生活补助费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精神损害抚恤金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 企业职工请病假,要出具正规的医院和医疗单位,其出具病假证明是有流程和规定的医院医生开除的病休证明,按照医生的建议休假时间休假,并将此证明交给单位的主管人事部门,一般要在请假当天交给单位。
    一、对于请病假的员工,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其提供病假证明、缴费凭证等等。
    病假证明要求的信息应该很详细,包括就诊者的姓名、就诊于哪一科室、需要多少天病假以及病情,并且加盖公章。有些单位光有病假证明还不够还需要病例、发票、挂号单等等一系列的材料,从而形成完整的就医记录。
    二、息养病的,但也有一些员工利用病假时间外出办私事,甚至出去旅游。这就完全违背了病假设置的初衷。如果这种行为被公司发现,一旦出现劳务纠纷,将大大有利于用人单位主张。
    三、正规的医院和医疗单位,其出具病假证明是有流程和规定的。最后出具完的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病假证明的某一个环节或者信息表述不清,其作为证据的可信性将大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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