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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房屋准备出售,该房屋是房地产开发商解决的拆迁安置房,有《违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因拆迁前是违建的房产,在房管局查询我名下没有房产。该房屋2009年入住,至今开发商没有办理房产证。????1、如果我想将该房产出售,如何才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2、如必须等到房产证办理后才能更名过户,为了让对方放心,是否可以现在签署《房屋产权转让委托书》?等更名时,不需要我到场办理。《房屋产权转让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如何公证,是否符合公证条件。????3、我只想现在交易完成,还有什么办法?该房屋是房地产开发商解决的拆迁安置房,有《违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我想将该房产出售

房产纠纷 2019-05-16 1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房产证二手房过户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第
    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1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 赠与是房产过户的一种方式,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房产证,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赠与手续的,及时签订了赠与协议也是无效的。房产赠与具体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一、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1.公证费:按照遗产价值的2%收取公证费,最低收取200元。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费。  
    2.取得公证书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登记费80-200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二、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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