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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房200多平,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是商住门点房产证2000年以前的,18米左右迎街面,位置不错,去年8月说是棚户区改造给了评估报告,评了80平门点,剩下为住房,比房产证上少10平左右,可是我们有5间门点,后面40平是住人的算是住房吧,我们房产证上写着180平建筑面积没写多少商业多少住房,其它为院,可是我们200多平全是建筑面积,已经商业利用了7,8年了,其它家的院也给算建筑面积了,只不过要钱了,我们只想要门点,这样的话不在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算不算违法建筑,门点面积怎么算,多谢了。

离婚 2018-12-16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 违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
    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
    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您的邻居新建的房屋附属建筑侵犯了您的相邻权,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邻居拆除违法建筑,并赔偿您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物要依法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您可以向土地、规划、建管、房管、城管等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调查、认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若认定为违章建筑,上述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若这些部门不受理您的申请或者认定后不进行处理,您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款和第十五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您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和第十七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履行保护您的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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