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平时相处的还不错,前一段时间,他告诉我说经济有点拮据,又有点事,很需要一点钱,想我帮帮他,我当时想平时相处的也不错,况且他也知道我有点积蓄,不借有点说不过去,就借给了他,当时也没让他打借条,想想他不是那样的人.差不多过了两三个月,我家里有点事,用钱,想让他还那比钱,他当时很不好意思,说他这几天真的没有,过几天一定还我,我也不想难为他,就说行.过了半个月,我又提起此事,他又推,我也又让他缓缓在再说,过了一段时间我给他打电话发短信都不回了,我就发短信告诉他真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上个星期我另外一位朋友我,那位借钱不还的人到处给别人说,他是不会还钱给我的,我和他曾经开过房,现在还让他还钱,意思就是说我和他房都开过,现在还要他还钱.他是承认借过我的钱,但就是不还!我的老天爷啊!我根本就从来没和他找过对象,更别说开房了!他怎么能这样!我现在马上就要订婚了,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钱我可以不要,但是我现在一定要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名誉权的问题,我就是想问问各位专家,我可否起诉他?这其中是否先取证,怎么个取证法?我可否问他我是在哪和你开过房?什么时间?登记的谁的身份证?然后去查.根本没有的话,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将此作为证据,然后我起诉他?求求各位专家帮帮我,要不我的婚也别想结了,谢谢各位专家了.
债权债务
2018-12-1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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