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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6年到南京上学户口迁到学校,09年毕业直接去工作没落回去,由于当时父母离异我和父亲在一个户口,但是现在父亲没有自己房子落到我母亲这边,我现在在北京工作,老家要求北京这边出具无违纪证明,但是我询问北京派出所给出答案是只给北京户籍的开具此证明,而且北京方面告诉我落户籍和有无犯罪无关系,我比较迷茫了,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到底这个证明是不是落户口所必需的?是的话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9-01-02 1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呢: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3、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一,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的,但是户口所在地的迁移是不影响户口性质的(非农即使迁回农村挂靠也还是非农),如果村里不同意当事人户口进行挂靠(非农)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或者请求当地媒体的帮助;  二,如果当事人想户口非转农,需要当地有相关的政策,并且符合这个政策才能转;以下是浙江某地的特定时期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供参考:  关于永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  “非转农”办理指南  
    一、适用对象  准予“非转农”回原户籍所在地农村落户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人自愿申请;  
    (二)1995年以后毕业且在2003年年底前入学(2004年及以后入学的须提供就读大中专院校入学户口必须随迁证明)的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市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  
    (三)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我市农业户口;  
    (四)现生活在我市且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市;  
    (五)迁入地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同意接收。  
    二、办理程序  办理户口“非转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协助。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所在派出所提出户口“非转农”申请登记,领取办理指南;  
    (二)到迁入地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的到迁入地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三)到住建、民政、人力社保、计生等部门及镇(街道、区)开具相关情况证明;  
    (四)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所在派出所;  
    (五)派出所负责调查核实,并经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公安局;  
    (六)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永康日报上分批公示7日无异议后审批办理。  
    三、申请办理时效  符合“非转农”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办理的时效为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四、申请“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应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4、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出时户口性质相关凭证。  
    5、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6、人力社保、计生、住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如需分户的,分家协议书(有房屋才可以分户)、村同意分户证明。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不予办理对象:  
    1、不符合适用对象所列条件的;  
    2、已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优惠政策的;  
    3、毕业后曾应征入伍,退伍后已由政府部门岗位安置(含货币安置)的;  
    4、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所在村“撤村建居”的,或整体“农转非”的,可直接申请成为原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  
    (三)符合“非转农”条件的毕业生,经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同意的,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并可转为农业户口;原所在村“撤村建居”,或整体“农转非”的,经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成为原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  
    (四)现生活在我市,但毕业后已在我市外落户或尚未落户,且在本文件出台前未迁入我市的,须将户口迁入我市且将人事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  
    (五)本文件出台后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对于非因录取院校原因,本人自愿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办理不再迁回承诺手续,以后不允许回迁。
  • 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户口本,可以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带上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双方身份证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完全没问题,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件。规定是需要在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办理上户口手续。可以把孩子户籍落在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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