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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是自由恋爱,然后我们在一起居住,后来有一天他爸爸给他打电话让他回家,他怕他爸爸把我们分开,我们就一起离开了那个地方回到了我家,回来之后他告诉我想和我结婚,顺着他的意思我们结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让他家知道,我们在回来之后他就怀孕了,今年过了年我对象说他姑姑家妹妹结婚我们就一起回去了,他爸爸知道了也回来了,回来那天就打发脾气把我们都骂了还要打我对象说我们在一起可以,得把孩子做下去再给我对象10元钱然后和他去他那工作,等过了一天我们去了我对象姥姥家,在那带了一天之后他爸爸让我回来把该办的事情办了然后在回去,等我回来的第二天晚上我对象打电话说我们分开吧,我知道那都是他家人的意思我也没有办法,在过了两天我和我的家人去了他家那,他父母说什么都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而且也准备打孩子呢,去他家事情也没解决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想和我结婚,顺着他的意思我们结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让他家知道,他父母说什么都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而且也准备打孩子呢

离婚 2019-01-21 2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1.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没有办理结婚证所生子女为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额度和支付方式,双方协议解决,原则是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对方的配偶。继承法只认可合法注册的婚姻,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夫妻,不属于继承人。
    如果有非婚生子女的,可以为子女主张继承权。如果未结婚前与对方共同出资经营或购买财物,那么可以作为财产共有人主张分割财产,取得自己出资的部分。

  • 一、领结婚证、怀孕要离婚,是否要赔偿?看是否存在过错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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