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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的时候天猫购买了一个网络机顶盒,收到货物一周内就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客服说了退款并退货,因为担心运费到时客服不退,快递选择的是到付。快递送往卖家所在地,卖家绝收并退回,并驳回我的退款申请,需要我从新在退回货品。之后我申请了天猫客服介入,客服让我在24小时内再次退回商品并上传新的快递单号,否则就把款项打给卖家并交给卖家处理。之后我在找卖家协商,卖家说第一次到付的快递运费要有我来承担并支付,卖家只会支付第二次的邮寄费最高15元人民币的款项,目前快递还不在我手上,我今天之内必须把快递送出,目前还在等快递公司把货物再次送到我手上,应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18-12-18 0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双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有严格的限定条件,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你的行为性质了。
  •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起诉,如果达到了你们约定的条件,可以要求退货。管辖法院应该是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就是区或县人民法院),退货,返还已付货款,如果有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未约定违约金,但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返还货款时可以要求利息损失。具体需要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办理,实力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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