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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起小的交通事故,在警方调解后,一起出了交警大队大门。他们又突然嫌少了,让我方在私下给他几千(调解书他已经签字了,已经多赔了他千多了)。对方突然打过来,照成骨折轻伤。当时对方被警方抓住关了进去。我方去医院看病。第二天去问,警方说对方交了5000元,被保出去了。现在已经出院半个月了。这起事件已经发生一个月了。警方说对方联系不上。请问这个事件会这么不了了之吗?要是对方一直逃逸这么办呢?警方能网上通缉吗?要是会网上通缉,那一般多久后才网上通缉呢?谢谢律师了。

交通事故 2018-12-14 1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一、可能的处罚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逃逸后的其他后果
    1、因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的,将推定逃逸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保险公司拒赔。

  • 1、醉酒驾驶至人轻伤不够成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不负刑事责任。
    2、醉酒驾驶致人轻伤涉嫌危险驾驶罪,不需要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即无因果关系。取得当事人的谅解书有利于刑事审判量刑时从轻处罚。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1、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达到刑法规定的要件就构成肇事逃逸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
      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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