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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以及房屋首付款分期付款协议,并且交了2000元的认购定金。最近行情很不稳定··我不想要这房子了。请问一下可以退吗?谢谢了·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以及房屋首付款分期付款协议,并且交了2000元的认购定金。请问一下可以退吗?

房产纠纷 2019-02-27 15: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房屋买卖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反悔后定金不退还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认购协议中的定金仅是立约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定金,消费者在交纳了立约定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签约义务,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开发商应退还立约定金。本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查看认购协议中提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未见到认购协议中约定的开发商应提供的法律文书,或者对开发商所提供合同的相关条款达不成一致时,不应签订认购协议;在交纳认购定金后,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签约义务,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
  • 对于购房者来说,一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就依约负有一定的合同义务,须依约全面适当的履行。从商品房认购书来看,作为商品房认购书预订方的购房者主要有在特定的时间与开发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
    正因为购房者负有如此的合同义务,所以购房者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
    如果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后反悔,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为能全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还要准备好购房款,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照样构成商品房认购书的违约,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导致已经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实际履行,虽不会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却会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导致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通常,商品房认购书签订的同时,会要求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订金,但有时也会约定在商品房认购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交纳。这时,购房者还负有如约交纳定金或订金的义务,既是如约交纳,就不仅要按约定的数量还要按约定的时间交纳。
    由于商品房认购书并不直接约定交易的内容,只是为交易做准备,所以购房者在这个阶段的合同义务较少,只是须与开发商达成公平的协议并督促开发商履行。
  • 1,首付款可以退款,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退房违约金,至少购房者交纳的“定金”开发商是有权没收的!2,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3,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或迟延履行时,定金发挥着制裁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当定金约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下,无论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均应将预付款原数退回;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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