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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首付是一方爸妈付的??但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1-17 0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七、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是否婚前个人财产,是看领取结婚证时间,和购房时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时间,做对比,
    以及看房子是否登记一人名字,
    如果登记人是一人,有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合同,支付首付款,这房子属于登记人婚前购买个人财产,
    不看房产证时间
  • 第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一个名义购房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共同财产,女方应当分得还款部分及利息一半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添加后该房产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离婚应当分割。
      第三种情况,婚后夫妻购房,房产证在男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应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财产。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
    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
    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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