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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在2011年前后从我这点借了七百多万,但到了归还日期,未偿还,人也找不到了,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变了,我到法院起诉归还借款,被告人也没有到过法院,法院也联系不到此人,后经多方调查,此人有两个身份证,姓名仅一字之差,出生日期相同,地址不同,证件号码不同,照片不同但明显的可以看出是一个人,经调查,他与我签定借款协议的身份证名下无任何财产,财产全部在另外一个身份证名下,我将如何合并他的身份证证件,如何将我的钱执行回来。谢谢!有一个人在2011年前后从我这点借了七百多万,我到法院起诉归还借款,他与我签定借款协议的身份证名下无任何财产

债权债务 2019-05-13 1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起诉可以通过公告缺席判决方式判下来,后期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过程中一方缺席的,不影响案件的进行。原告缺席的,法院有权裁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被告缺席的,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事实缺席判决。
    3.如果是子女抚养的问题,则通常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确定,从而最终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 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借款纠纷通过法院诉讼生效,借款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是: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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