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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8日签合同买的二手清水房。自已装修后于2010年10月1日入住。由于开发商的房产证没办下来,所以原房主没有过户产权给我。当时约定,签合同时支付了15万,过户产权时用按揭的方式由银行直接打款18万给卖家。但是现在卖家要求我把18万余款支付给他,不然就要把房子收回了不卖给我了。如果卖家收回房子,那我的装修费他应该如何赔偿给我呢。还会对我进行别的赔偿吗??现在我该杂办啊??谁能帮下我,谢谢!!!签合同时支付了15万,那我的装修费他应该如何赔偿给我呢。?

合同纠纷 2019-02-14 1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等到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了之后,房产证就可以到手。房贷还清后,银行会开具给您一份结清证明。得到这份结清证明后,再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
  • 一般来说,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子是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不过,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
    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具体还看合同上市怎么写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走。其实,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放在银行。
    什么是呢?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时,你的产权证上面会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房产证到手的时间,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办证;如果购买的现房,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问题,相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其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出现家装纠纷情况的话,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这点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 离婚后房产过户费用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1、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登记费80.0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但是离婚房产过户 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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