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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和同事(关系很好)喝酒,酒后同事要去找保安打架,我弟弟就阻拦,结果同事对我弟弟大打出手。同事练过武,一下子就把我弟弟打倒在地,骑在身上猛击他的头部。我弟弟当时被打晕了。结果左眼眶壁骨折,鉴定为轻伤。当天晚上,同事的伯父是单位领导,来查看伤情的时候,说:是他自己摔伤的。我弟弟听到后极度气愤,大喊:如果刚才我没喝酒我就弄死他了!后该领导做证说我弟弟当时说醒后要弄死同事。第二天早上5点半左右,我弟弟醒后,去找同事理论。为了防止再次被伤害,在同事的屋里找到一个啤酒瓶就随手拿在手里。叫醒同事时,同事猛的起来,我弟弟当时一时紧张,用酒瓶殴打了同事脸部。同事起来后猛踹了我弟弟一脚并和我弟弟厮打,一边打一边往外跑。我弟弟当时为了防止伤到同事,厮打中一直用酒瓶口部打。结果还是导致同事颈部一个口子,大量失血。后我弟弟一直在就医,并且在家中。三个月后同事鉴定成为重伤害,没有残疾,没有毁容,就颈部一道疤痕,被伤3天后痊愈。我弟弟已经自首,结果会怎么样?

刑事辩护 2019-01-07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喝酒打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依具体情况而定,理论上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的,取保候审一般都是在批捕前进行。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保证金的多少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受害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致人重伤,是要判刑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人或者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2、涉及到累犯、团伙主犯、暴力犯罪的不能取保候审。
      
    3、如果能及时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的,取保候审被批准的可能性大一点。 有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仅仅是同事双方打架而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在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没有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般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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