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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名字给他的信用卡作了担保人,请问他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我有法律责任吗?

离婚 2018-12-14 1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担保,属于担保法第十四条的情况。首先?借款人与保证人必须共同遵守信用卡章程作出的持卡人透支额度的规定。其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其保证的范围为依据,包括保证的时间、保证的金额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再次,保证人代为偿付借款后,与被保证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保证人为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你的担保责任的期限要看具体的担保合同中的约定,如果你记不得了,可以打95588,进行咨询,可以注销该银行卡,免除你的担保责任;
  • 办信用卡可以不需要担保人。目前各家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的条件各不相同,不同的客户需要不同的特殊条件,办信用卡需要的基本条件:到当地银行网点的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处办理,部分银行支持网银申请。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办卡需父母书面同意代还,同时,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前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有稳定收入和按时还款的能力。
    提交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或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证明。社保卡。其他银行信用卡等等。填写申请表。提交填写的申请表,银行根据你的条件给出答复,也可以在该银行官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申请进度。
    每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标准要求不同,以上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但工作和收入证明非常重要。
  • 盗用别人身份证办信用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适用刑法第196条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逾期还款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2、逾期未还银行信用卡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4、您与银行之间的欠款纠纷和网络诈骗属于不同法律关系,银行也没有义务代替您承担诈骗所遭受的损失。
    5、所以,您依然有义务偿还银行钱款。您同样可以向诈骗犯罪主体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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