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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想咨询下我家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人员:?我家有2个孩子,我是出嫁的女儿,丈夫是异地转业的士官,户口落在我家,我们有个女儿。我有个弟弟,已婚未育。我还有父母奶奶,共计8口人同住一块宅基地。户口:我和我丈夫,女儿和我母亲是非农业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我弟弟和父亲是农业户口,用一个户口本。由于人多矛盾多,想要分户,我们一家三口是否可以提出申请?或者我弟2口提出申请?烦请律师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2-16 1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异地离婚户口迁移手续须知基本步骤如下:【1】开具《户口接收证明》首先由户口接收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户口接收证明》。一般是把户口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带上身份证和离婚证以及接收人的户口本(如父母的户口本)。
    【2】办理《户口准迁证》携带离婚证、本人和接收人的户口薄、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接收证明到户口接收地所在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办理、领取《户口准迁证》。
    【3】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持上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到本人离婚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
    【4】户口登记本人持上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接收人的户口薄到最初签发《户口准迁证》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死者女儿和儿子可以为权利人。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子女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 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结婚户口申请书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 请人********************
    **** 年****月****日
    补充: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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