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家的前院盖房子,占用了我家公用路,没与我家协商,我家出面阻拦,期间发生口角没动手,他家人假摔找120去医院,然后诬陷我们家人打人,要求赔偿,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它们家的房子还占用我家的地呢,还起诉要求我家赔偿他的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8-12-14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天条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而言,首先必须确定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要求医院按照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但是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多大的过错这些问题因为医疗活动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一般人是没有办法判断的。
    建议您向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申请进行鉴定,以确定上述事项。在进行鉴定之后,确定构成医疗事故并且明确了医院的责任比例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 1. 公司员工若是因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建议先弄清楚是上班期间外出是否是履行工作职责。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是需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是否构成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 公司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保,则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余的则是由企业来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则需要企业按照工伤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2.因 公司有购买团体意外保险,那么可查看下是否能享受意外保险的待遇 。
    3.如果是工伤期间,员工需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如果非工伤,则患病期间,病假工资也需要发放的,按照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