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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由于一起交通事故致我跟腱断裂,现在已住院一个半月了,事故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我至少要休养一阶段不能劳动,我家是养鸡的,请问我的损失该如何计算?我理应索赔多少?十分感谢!

交通事故 2018-12-15 11: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法规及工伤保险条例n第一:上班途中,发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第二:根据责任,首先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对方通过保险进行赔偿,费用主要是在治疗,修养期间的相关费用及误工损失等;第三:工伤保险补充原则:即在事故中,受伤害的部分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后尚有差额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用人单位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未能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补足部分由单位承担。
    n注意:工伤保险在这里只能做补充用,而不是双份享受,如某个交通事故后,受伤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认定赔偿数额为8万元,按照伤残等级,按照工伤走他可以获赔3万元,按照交通事故则可以获赔7万元,则此人总共可获得的赔偿为8万元而不是10万元。
    交通事故全额7万元+工伤保险1万元,工伤保险只能补足而不能超额享受。还有其它疑问,可登入法律咨询贴吧,找相关律师寻问作答。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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