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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父亲有外遇,不给我母亲生活费,还经常找我母亲要钱,要是不给就经常大打出手,母亲月收入不过1200还要抚养一个未成年的妹妹,父亲更是欠着舅舅的钱我母亲无力偿还,母亲更考虑离婚之后无处居住,所以即使我怎样劝解母亲就是不肯离婚。如今母亲在一次农村免费普及体检中查出可能患有乳腺癌,医院多次要求母亲去检查确诊因为没有钱她就是不去,事到如今我们可以说身处绝境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因为家庭的原因我也很早就辍学了,所以什么都不懂,求求您能帮帮我,我只求能让妈妈妹妹过上平静地日子,仅此而已,但对我来说现在却是个奢望,所以求您告诉我?我该怎么帮???

离婚 2018-12-18 0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找到对方的财产线索后,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主张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 您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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