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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了事故 事故认定书也有了交警把驾驶证行驶证都给我了,一不小心掉了能不能补办

交通事故 2018-12-19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办需要的资料
    当事人需要带齐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补办驾驶证的表格、两张彩色小一寸相片。
    补办要填写的内容
    姓名、驾驶证的档案号、身份证号码,遗失经过和理由。
    补办的办法
    只要到车管所,先向工作人员索取一张申请补办驾驶证的表格,在表格上填写里面的内容,然后电脑按叫号顺序,把申请表和两张彩色小一寸相片交给办证窗的民警,民警会马上核查电脑记录,情况核实后,民警就可以马上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到交费窗交纳办证费用,之后,办证窗的民警会开出一张有效期为一个月的代理证给当事人,一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再到车管所的办证窗取回补办的驾驶证。
    有两点要提醒当事人注意:要求补发的驾驶证,如果还有三个月就要到期换证的,应同时办理换发驾驶证的手续;补发证件之后,如果又找回原来的证件的,应主动及时将原来的驾驶证交回发证机关,否则,会被视作持双证,公安车管部门会按规定予以注销处理。
  • 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说明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39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出现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一般可以在10日内取回,需要检验鉴定的,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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