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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11月29日下午1点40分骑电动三轮车与对面电动二轮车相撞,本人驾车从园区门口过马路,由西北向东南行驶,刚出路口侧方来速度超快电动二轮车与我相撞,被撞者报警后,交警划定撞击地点在我的逆行线上,我负全责,对方电动车只是侧前方外壳被撞碎,本人带被撞者去医院看病,诊断书和X光诊断均没事,只是皮外伤,并给对方开了大量外伤膏药,诊断书原件在我手里,但是对方一直说肩膀还疼,我让对方去该医院复诊,但对方就是想讹人心里,也不去,也不出示看病证明,我找对方去交警队结案,对方就用各种方法拖延不去,还声称要天天复查,交警知此事做了一些协调,劝被撞者没必要讹人,但是对方依然坚持要看病,提出无理要求,并向我索要误工费医药费,对方即没有误工证明也没有再次病发的病诊书,本人的车还在交警队扣押,我估算了一下大概维修对方电动车费用也就200元,而且对方电动车已经使用多年,还要挟我赔新车,现在本人准备出2000元费用与他私了,但对方还是想讹人,继续拖,并声称要去法院起诉,综合上述情况,我该怎么办,请律师给与解答,谢谢您!被撞者报警后,本人带被撞者去医院看病,并给对方开了大量外伤膏药,还是想讹人

综合法律 2019-02-28 0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酒驾、无证、逆行一般都是交通事故中一方担任全责的事由范围,摩托车无证加上酒驾,造成的危险的可能性更大,责任较逆行的电动车更大一些,但还需要结合最终事故发生原因当时双方车速等综合情形来判断。具体事故认定由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最终做出判定。
  • 假如是电动车与汽车相撞,汽车负全责,责任承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先由汽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二,不足部分,由汽车的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第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电动车撞人医疗费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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