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楼下反应楼上卫生间漏水,楼上拆看了能拆的东西,没有发现漏点。楼下开始不同意拆吊顶找漏点。后来楼上出面找物业协调,做中间人找他们说和,同意拆吊顶,后发现漏点是弯管上有窟窿。楼上同意出钱,物业同意出人工,并保证如果在恢复的过程中损坏扣板的话买新的给安上,费用由楼上出。结果物业维修过程中,楼下翻脸要求先赔偿精神损失再维修,并把物业维修人员的工具扔出来,还不让进屋。于是当天作罢。结果第二天上午,楼下家里的老头出去打麻将,在麻将馆心梗死亡。请问,如果楼下人家以此想要追究楼上所谓的任何责任,甚至闹事的话,是否有法律依据?楼上人家一直想要解决问题,遭遇这样的麻烦,是否有法律武器可以应对?

房产纠纷 2018-12-26 0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卫生间漏水当然是找物业维修。
    法律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侵权损害时,通常受害方可以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情况要求侵权方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楼上存在漏水的情况,可以请求对方立刻进行修缮,避免漏水产生更大的影响,并且进行赔礼道歉和对漏水产生的损失进行积极的赔偿。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 车祸头部受伤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车祸头部受伤中受害人或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但首先要确认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