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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后老公一直没工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只写男方名字,而我本人也添补一些钱,并支付装修房子和买家具的钱,现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8-12-14 21: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

    2、《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据此,婚后男方父母还的房贷,属于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故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 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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