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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请段时间有个“朋友”说她摊了事需要用钱,借了1万1千块钱,(做两次借的,头天是给她现金1万,第2天是银行卡汇1千)说过几天就还,当时也没有打借条,现在要她还钱也不坏,打电话也不接,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债权债务 2018-12-20 2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何正确写借条:
    一、正确格式:
    借 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今向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
    担保人: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注意:
    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有力证据,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打的欠条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欠条,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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