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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父母20年前抛弃亲手女儿,20年后欲相认并赠送房产1套,房子为拆迁重建房并无房产证,据说有集体证。并签有协议此房不可出租及转卖,请问在法律。上该套房子归谁所有?那这套房子想卖掉应该怎么办?房子为拆迁重建房并无房产证,上该套房子归谁所有?那这套房子想卖掉应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9-02-19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赠与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 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新房房产证的办理收费情况:  
    1、契税: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
    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  
    2、住宅登记费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公共资金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框架结构按照每平米
    16.8元缴纳,砖混结构按照每平米
    15.6元缴纳。  
    3、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二手房房产证办理收费情况:  
    1、办理二手房房产证买卖双方需缴纳的费用有交易费、登记费,买方还需缴纳契税,卖方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交易费每平米6元钱,登记费每套80元;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视房屋面积和房产证办出时间是否超过5年而定。
  • 对于父母的房产,子女是不能擅自进行分割的,更不能以协议方式进行分割处理。但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的,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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