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经销美的净水器??前两天?卖给顾客一个?最便宜的而且是售后不保的机器??后来因为漏水造成顾客家的地板被泡???顾客找我赔偿???金额2000??我找到总代理协商???他们说他们负责??不过?这个钱?有我方和代理?还有厂家?共同支付??可是代理要求看到机器?再做赔偿???顾客不愿把机器归还??我该怎么办?这个责任应该谁负

综合法律 2018-12-31 0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导致财产损失的,应该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属于房屋结构问题,房东没有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的,房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用水问题,承租人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负损失。同时承租人还要赔偿房东因过水而遭受的损失。
    3.楼上漏水造成楼下受潮,处理原则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基本原则:
    (1)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
    (2)误工费还包括兼职的收入;
    (3)误工费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对于单位没有扣发的收入,不予赔偿;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收益;
    计算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我国实施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方必须完成举证证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所有四个要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才有义务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这种归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就意味着患者一方要承担证明医院方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从而导致没有掌握病历材料以及缺乏医学知识的患者在举证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也是不合理的,很难保障到司法公正。
    因此,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不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儋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