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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向山这边的,这边有个亲戚家里条件很差,靠低保生活,她儿子今年33岁,是个老实人,在外面当保安,一个月也就1000元钱。两年半前因为家里着急就经人介绍与一隔壁村的女子结婚,该女子智商有些问题,只相当于4,5岁的小孩。女子有一工作在服装厂打打零工,一个月就500元工资,但工资都是其父亲去工厂拿,每月只给女孩一到两百元零用钱。其父亲在结婚期间通过各种方法从我们这边要钱,一会说买首饰,一会说买衣服等等,但要去钱又不买,结婚一共从我们这要了大约6万块(这6万块是拆迁拆的几乎所有的钱)。女孩的母亲也是个智商不高的人,女孩也是因此遗传的,其父亲因为其母管不了他他便在外吃喝嫖赌,在村里也名声很差。他就拿着我们家给的几万块钱在外面赌钱,现在2年多过去了,我们这因为拆迁最近分了两套房子,他现在想找我们家要房子,要求带女儿女婿住一套,另一套出租,租出的钱他拿我们没有同意。于是他现在提出离婚,现在就是房子的分割问题,如果现在我们同意离婚,那财产怎么分割;如果我们不同意离婚,那分居两后的财产又怎么算,麻烦崔律师给予指导,谢谢!(拆迁分的两套房子,有一套是属于他们两的,是婚后财产)于是他现在提出离婚,那财产怎么分割;如果我们不同意离婚,那分居两后的财产又怎么算

离婚 2019-05-10 10: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相关知识补充: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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