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移交案件,已到了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做出不起诉决定。但办案公安机关,却通知要做取保候审处理。我想问问,公安机关要是对不起诉决定有异义可以提起复议,对于没提起复议?直接将变更强制措施的做法合法吗?

行政诉讼 2018-12-14 1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院直接将案件移交法院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对此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 1、取保候审出来4个月了又接到检察院下达的起诉书,说明案件已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要接受审判。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开庭审理,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被收监。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3、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所以被取保候审之后,依然需要接受公安机关侦察,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发现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及时解决取保候审。 由此可以看出,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依法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只是相对的给于一定的人身自由而已。
  • 取保候审只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采取的强制手段之一,它与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其决定机关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并更强制措施;或者案情发生变化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决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沙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