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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在98年都是农村户口,有二轮分地。我2000年上大学农转非,02年户口迁出。现在我有失业证,无正式工作。孩子在2000年,按照有关规定户口随父亲农转非迁出,现再学。村里拆迁,我可以得到土地补偿金吗?

征地补偿 2018-12-14 2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条件是: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私有的房屋的,拆迁单位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依据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果你是该私有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你就有获得相应合理补偿的权利。
  • 离婚户口迁出办理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要素是产权。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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