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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车正常使入停车位,车身基本已经进入车位,车体3个车轮已经进入停车线内,此时,就听到响声,一女士摔倒在正驾驶左侧6到7米远,连车带人.?我下车以后?发现?这位女士是撞到汽车左后部冲到前边来的...我报了警.警察来后~竟然怀疑我倒车..?然后警察同志画了一张现场图纸.以及拍照...然后叫我签字~?我问责任方在谁??警察没说话.就叫我签字~?我签了字以后~我问警察你认为我倒车~为什么不仔细检查我有没有倒车痕迹以及相应的鉴定措施~~警察告诉我???因为前车轮有水迹可是后轮没有水迹,无法证明我是否倒车~~我茫然........最后结果下来了~裁定我倒车过程中没有注意后方~导致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我很不满意~简直就是冤枉~~就连一点讲解都没有?然后就叫我接受裁定~~我不接受~???????请问:?这件事我怎么办?我绝对不服现在的裁定~???请问:?我想把我的车开回家来.警察让叫3万元的押金..我不明白?这个押金代表什么??交通管理办法是不是有次规定????请帮忙解答一下~?我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裁定?????????????????????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8-12-18 2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倒车撞到人,车主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警。交警放到现场后会对责任事故作出划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人可以根据认定书看自己是负什么责任。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一般来说,如果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是因车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没有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造成的,那么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交警就会认定车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车主被认定为全责过主责,按照伤者的情况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 交通事故子女抚养费计算办法
    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
    (1)、
    (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重大的交通事故,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一些幸存者也难免落下一些残疾。这对其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根据受害者,所评定出的伤残等级,再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其子女的抚养费。伤残越重,给的钱越多。
  • 你好!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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