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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2005年与男方结婚2014年离婚男方的婚前房产女方能分吗、

离婚 2018-12-24 12: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提出的离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你婚前借的钱是你个人债务,但你丈夫应该按他所占夫妻房产份额的比例偿还你用于支付房产首付款的一部分钱。婚内给婆婆建房的钱,如无证据证明你夫妻是参与共同建房则不能分割婆婆的房产,只能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向婆婆要回借款,该债权你可分得一半。
    若你丈夫不承认分居的事实,你们又没有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则你单独支付的按揭款、家庭开支等都视作系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难以向他追讨,只能协商解决。现住房如何分割,你也可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只能诉至法院,最终由法庭根据综合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你先协商,取得对方承认分居和同意承担部分按揭款及家庭开支的证据,并留意收集有关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利后面万一不得不起诉离婚。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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