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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年,有一个十岁的孩子,从结婚到现在一直在在不断的吵闹,原因只有一个,我老公嗜赌不务正业,时常还动不动打人,09年家里本来开茶叶店就因他赌输了冰柜,真空机被债主带走,无赖之下我到保险公司上班,并带着小孩子和婆婆自己去外面租房子,让他一个人呆在家中反省半年多,他保证改过重新做人,10年底我让他到保险公司上班,11年还是挺认真的也得到公司和客户的认可没想到好景不长,12年开始大量办理信用卡,我屡次说劝都不听,最后信用卡透支还不了,没办法到处找客户同事朋友借钱,到去年干脆不去上班,导致没收入欠的债务越来越多,他手机一直关机,债主就只能找我,我一直好心相劝他该收手了,他不听,我让他跟我离婚他要跟我争小孩子的抚权,所以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做?

银行 2018-12-15 0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 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债务应当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在法律规定你给的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有双方共同承担,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则只能够由一方承担责任。
  • 如果债务人借债不还的,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所以,员工借公司的钱不还的,公司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员工还钱,但是否提起诉讼,由公司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那是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的。
    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
  • 信用卡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如归还所透支款,可请求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根据数额不同量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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