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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以前我们是很好小朋友,后来他因为办厂要贷款,我帮他担保了15万,担保人有3个,他父亲,他老婆,还有我,那时候担保的时候是没有抵押的担保。现在他钱还不出来(其实应该是有钱不还)资产也都转移了。法院已经判了要求归还,我有一套唯一房子,面积136平方,现在法院已经封了,对方有设备一批也封了值2万大概。现在是这样的执行法官就找我,要求我还钱,现在对方手上有一批衣服大概值5万,我现在也凑了5万,对方2个担保人现在执行法官都不去找,他的意思是把这批衣服给我叫我去卖,钱全部由我还,不还就直接拍卖我的房子~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我的房子至少值70万 ,求助我现在该怎么办,要是我不还的话,执行法官的意思是衣服不给我。衣服现在在他的朋友那里,执行法官也知道的事实情况。对方乡下有2套住房 就是不能交易的那种,但是里面有好多家电空调等,而且这些电器设备都是新购置的,这样的话其他2个担保人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现在一套都装修好的都没有人住的~ 我现在只凑了大概5万多点,我也已经努力了,我现在都已经没地方住了,全家都搬出了,求帮助。现在他钱还不出来(其实应该是有钱不还)要求我还钱,这样的话其他2个担保人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债权债务 2019-06-12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但是具体去情况有不同做法,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单位担保或者第三自然人担保。  以单位为担保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连带的责任担保。单位需要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以第三自然人进行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且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保证人需提供个人工资证明,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面签。
  • 若超过担保期一年多,那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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