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在2013年11月09日在天津购买一套住房,要按揭贷款,当时开发商承诺利率8.5折,也和银行签了贷款合同,但今年2月底,开发商通知利率8.5折贷款未批,要上浮到基准利率,我一直没有同意。2014年6月25日开发商发了按揭催办通知书,要求2014年6月30日补齐全款。否则按合同收取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另行销售该房屋。

各位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有没有责任呢,4个多月过去了,开发商才告知贷款没批。请律师尽快给予回复,谢谢!我的QQ:453××××90

银行 2018-12-15 1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一年期是6%。五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
    6.14%。十年的是
    6.55%;贷款额度,是依照住房评估总价的60%--70%(各家银行不一样)。房产抵押贷款前提是该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上述住房三证,以及各自收入情况证明,本次贷款用途的证明到本地商业银行咨询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手续。
  •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在合同中或判决、裁定书中会有支付时间,违约金及利自的计算方式与额度、违约金支付标准利率的比率约定或判裁定项的,计算时间从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有的合同或判决裁定也会约定或判决裁定计自起始日期的。
  • 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也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