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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及个女儿,在世时有一套拆迁安置房。(现在爷爷/奶奶都不在世了)当时拆迁安置时是由其女儿与村委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内容由她购买由她继承,此协议有村委公章及我奶奶手印,但未付款。后来两个儿子不同意,由两个儿子在村委两个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分房文书(无女儿签字),协议内容:由我(孙子)购买此房,支付房款,我奶奶过世后产权归孙子所有,有我奶奶的手印及两个证人的手印。

现在我叔及姑不认可这个分房文书,联合起诉,要求平分房产。我该怎样应诉。

拆迁补偿 2018-12-16 1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屋产权人只能登记为一人,其他的人是共有权人,和产权人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
    2、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将妻子添加为共有权人,则妻子享有房屋的产权,如果不添加,则妻子只享有婚后还贷的贷款的1/2。
    4、父母不享有婚后还贷的权益,享有的是整个房屋的权益。
    5、添加为产权人,享有的权利为1/4,或者可以任意约定她可以享有的份额。
  • 一方能否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对被拆迁的房屋享有产权份额。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
    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①、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②、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拆迁房屋为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情况
    ①、房屋拆迁款的归属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
    ②、如果双方都有居住权的话,那该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如果该公有住房,要求分割的一方无权居住,那么便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 提出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需要准备: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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