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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平时经营一服装店,她对其隔壁店的王某说,她经营着银行转贷业务,要是有钱可以以月息2分投放她那里,每月支付利息。通过王某的话语相传,先后有十多人将钱借给李某,总金额200多万元,李某分别予以写了借条,支付一段时间的利息后,李某突然消失。本金、利息都没有支付,请问李某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银行 2018-12-23 2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利息除本金乘100%是利率,下面是利率简介:
      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本金x时间×100%。
    加上x100%是为了将数字切换成百分率,与乘一的意思相同,计算中可不加,只需记住即可。
  •  债务人不向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即构成违约。作为抵押人(即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应该督促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及时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则抵押人要在所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规定: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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