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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了我五万元钱他和老婆都签了字据,当时说的是用房产手续抵押,可不知道他用他的房产抵押了好几家,现在他人也找不到了,房子也被法院封了,你说他的行为算不算诈骗,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12-16 1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 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对该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
      
    3、所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要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的,房屋抵押权设立。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第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第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双方的自然状况;


    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


    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抵押的期限;


    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

    第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有三个意义:


    1、对抵押权人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合法权益;


    2、将该房产抵押的情况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公示于众,以保障其他人的利益;


    3、限制了抵押人可能在此期间处置该房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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