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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新乡恒大雅苑买房子,看上一套房子但售楼员说卖完了,后来又说有一套领导的福利房,当时3900一平方买的,他先付了百分之五十,两年内付清余款,想要卖给我们。可是因为我是福利房,说是到交房才能变更我们的名字,但是可以出据转让协议,和公证书,但我们的以后交钱都得用的他的名字,直到15年年底收房,如果我们能交情全部余款,就可以更名成问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就是怕上当受骗,但是又喜欢那套房子,所以想请专家支招,不会让我们几十万的钱被人骗走。他先付了百分之五十,两年内付清余款,可是因为我是福利房,但是可以出据转让协议

房产纠纷 2019-02-24 17: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预期利益是建立在合同得到履行的基础上,他不是已有财产的损失,而是未来预期可获得的利益。
    让当事人对其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负责,必然使其承担的风险与取得的利益不相对称。
  • 一般来说,姓名在我国变更时,应按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民改名必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例如:车牌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车牌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车牌可以通过对XX车辆的车牌号查询找到该车的归属地,罗列他的违规操作,提高车辆驾驶员的道德意识。  车牌号的第一个是汉字,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省的简称:如四川就是川,北京就是京,重庆就是渝,上海就是沪,广西就是桂......;第二个是英文,代表该车所在市一级代码:一般按照这样的规律,A是省会,B是该省的第二大城市,C是该省的第三大城市,依此类推。
    (具体参见资料)然后就是后五位,一般按照这样的规律,如果是在该省该地区上的第一个车牌,从理论上讲车牌后五位就是00001,如果是第8965位车主,车牌的后五位理论上就应该是08965,如果车牌超过了数字的容量,就是第十万位时,就从第一位开始用字母A,后面用0001至9999,用完后第一位改成B再跟0001至9999,依此类推,也就是说,如果车牌号越大,说明车越新,前面的英文字母越靠后,说明车越新,这就是一般规律。
    黄色牌号代表大车,蓝牌代表小车,黑牌代表外资企业或者是大使馆的车,军车的牌号是按军队的编法编的,与地方车不一样,但是都是白底红字,警车与地方车的编法基本相同,只是最后一位不是数字,而是改成了红色的警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是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二是车辆发生火灾、爆炸;  三是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  四是车辆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五是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以上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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