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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押贷款我贷30000,先叫我交季节利息900元,我交过了,又叫我交3000块钱公正费说过可以退的,我又交了,可是又说看看我有没有还款能里又叫我付百分之20的验证还款能力,我没有交,我打电话说不贷了,叫他们退钱,一直托了很长时间,没有退,请问我该怎么能经过法律要回我的3900元呢

债权债务 2018-12-30 1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无抵押贷款,基本要求是申请者有稳定的收入以及个人征信记录良好。对于每月收入发现金不走银行的企业员工来说,可在申请贷款之前每月向自己的银行卡内打入一定金额,按照银行规定在卡内打款持续一定时间(一般需要半年左右)后,个人银行账户即有了流水,只要个人征信良好,凭个人银行的流水即可到银行进行无抵押贷款了。  在申请贷款时,申请人需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可用银行流水做证明)以及住址证明。若是在申请过程中能够提供社保卡、驾驶证、学历证等有利于申请贷款也有助于提高贷款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对无抵押贷款的要求有所不同,尤其是个人征信要求,在申请过程中,申请部分银行无抵押贷款,还要求拥有优质的个人信用记录,如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大行要求个人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才可申请。  相关知识  适用人群  个人贷款  贷款要求:借款人为中国公民,年龄20-60岁,应有固定工作收入,无不良信誉记录。  贷款范围:全国各地(1-2天放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  贷款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工作收入证明(需加公司盖章或财务  大学贷款  贷款额度:2万-50万贷款时间:1年--6年贷款利息:月利息为百分之二(2%)  贷款要求:借款人为中国公民,必须是在校的学生,确保资金的安全去向和合法经营。  贷款范围:全国各地(1-2天放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  贷款资料: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的学生证明以及户口本。  个体贷款  贷款额度:一般不高于100万贷款时间:1年--3年贷款利息:月利息为百分之一点五(
    1.5%)到百分之二点五(
    2.5%)  贷款范围:全国各地(1-2天放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  贷款要求: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签订租赁合同,在各个经营场所的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  贷款资料: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贷款流程:来电咨询---传真资料---通过审核---签定合同---成功放款(签定合同当天放款)
  • 所谓无抵押贷款也是有条件的,不要你抵押,并不是随便给什么人都可以。钱庄的老板都是有眼力的,有些与黑白两道都有来往。对有钱的主他不怕你还不上,对没钱的你就免了吧,你就是出高息,他也不会给你。
    贷款的人的信用是可以判断出来的。你来贷款,他有办法了解你个人的信用,比如你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没有不良嗜好等。偿还能力符合要求,比如工作年限,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卡流水,工作证明,居住地址证明,身份证或各种其他证件等。
    说穿了,这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贷款利息相对较高,有些还要先交一定的贷款利息(但这样的方式要小心)。但是存在就是合理的,你要急用钱,这样的方式应该比较便捷。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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