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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去年四月份的时候被骗进入传销组织,后介绍了一个人进去,他投了七万,当天投,第二天网站关了,传销头目也被抓了,现在我介绍的那个人就一直问我要回那七万块钱,说是我介绍他的,要我赔。他是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把钱打到我账上,我再通过网银转账给传销指定的账户,他说他不会操作,就我帮他转的。他一直找我要钱,我没理他,因为我没有得到他一分钱,钱都打到传销那里去了,当时打钱的时候我也经过他同意了,后来他叫了几个男人,围着我,强迫我写收据给他,证明我收了他的钱,不写就不让我走,说要打我,也不准报警,,收据是这样写的:今收到****人民币70000万元整,(柒万元整)收款人:***** 日期2014/4/20 此收据属实,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按手印。实际日期是:2015/1/15,他以后还会以此为证据来找我要钱,如果我不给,他就会报案,请问这能成为证据吗,法院会强制我给他钱吗?传销头目也被抓了,请问这能成为证据吗,法院会强制我给他钱吗?

刑事辩护 2019-05-23 1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遇到诈骗及时报案,并且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协助警察破案,这样能最大程度保护你的财产不受损失,具体还是需要等待警察的通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传销组织者的刑事责任;如果这一案件得以侦破,追回自己的损失。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予立案而不立案的,受害人可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诉,并可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回自己的损失。

  • 1、借款时没有保留证据的,可以通过转账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来证明。
      
    2、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归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工商管理机关进行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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