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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房产被银行抵押并出租给第三方,现在我想收回,法院却让我先起诉撤销银行的租赁合同,这与我有关系吗?我有一处房产被银行抵押并出租给第三方,法院却让我先起诉撤销银行的租赁合同,这与我有关系吗?

银行 2019-02-08 01: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给您造成损失的30%。
      法律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提前还款后,有没有还款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者声明原借款合同无效,则形成二次借款。抵押继续有效,除非能证明主债务已经消灭,抵押合同才会失效。
    抵押是否继续有效,要看主债务是否消灭。
    这种情况是否有风险,主要看有无还款的收据或者证明、约定。
    提前还款虽然是个很普遍的现象,但面对升息预期而选择还款确须“三思”后行。
  •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内容尽量全面一点就行。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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