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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结婚四年了,和丈夫相亲认识后结婚,男方在隐瞒母亲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结婚,还以马上登记结婚就会多50平方的钱为由匆匆结婚,到至今房屋都没被政府征用。婚后对我实施家暴,还提出要离婚,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我能让他赔偿吗?

离婚 2018-12-19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女方婚前隐瞒病情的行为属于过错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适当多分割一些财产。并且无需承担医疗费,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即可,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即可。
    同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家庭暴力需要证据进行佐证,但这个与出轨过错有所不同,在财产分割上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一般不会受到影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分割,主要形式就是一分为二。孩子抚养权的裁定,主要是根据抚养条件和抚养意愿

  • 1、男方婚前房产如果没有加你的名字仍是其婚前财产,你只能分割婚姻期间的还贷部分及部分升值部分的价款。
    2、婚后杭州的房产要看产权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你们两个人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基本上均等分割,父母出资部分要看有无借条,如果没有则视为赠与。
    3、身体受伤的赔偿要根据你的伤情来定,不过对方有家庭暴力是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少分
    4、如需帮助请及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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