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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开发商不出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业主有权拒绝交房吗?逾期交房责任归开发商吗归开发商吗?

房产纠纷 2018-07-11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约定开发商交房日期,逾期未能交房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先查看合同相关条款,若有规定,则按照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进行赔付。如果没有,则可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 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包括:


    1、开发商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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