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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5月19日 被邻居打伤住院6天一共花了3500块钱,我们是开门市做生意的我想咨询的是赔偿我应该要求对方给多少钱?我当时被打后就报警了派出所也介入了,我也进行了医疗鉴定,伤势不够成轻微伤。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1-03 1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打架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及时报警。【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人违法,警方应当立案侦办,给予打人者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发生工伤后,如果经过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则需要进行具体的情况分析后才能确定如何赔偿。如果公司已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你没有任何赔偿,在你治疗期间公司正常支付你的基本工资;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你能得到的仍然是治疗期间的基本工资。
    如果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发生了工伤,你想和公司私了的话,费用也就是医疗费(包括期间发生的伙食费)和个人基本工资。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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