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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小孩抚养权2012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无财产分割,协议规定婚生女给男方,并每月支付500元,一直未付抚养费,此时给女儿买了份保险价值3800元左右投保人是女方。男方一直要挟变更投保人否则不给见孩子。一直未探视孩子也没付抚养费,三年多,现在女方能要回孩子吗?争小孩抚养权2012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无财产分割,一直未付抚养费,现在女方能要回孩子吗?

离婚 2019-03-13 0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从来没有规定过离婚时男方要给付女方抚养费,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则对共同财产要分割,一方获得财产,要给对方适当补偿。另外,如果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
    相关法条,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1%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若年满18周岁,即使是上大学,父母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 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离婚时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之后孩子死亡的,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要回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可见离婚时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是有特定用途的,当子女死亡时,支付抚养费的对象不再存在,所以已支付的抚养费,在扣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治疗、死亡、丧葬费等必要费用后,支付一方有权要求将剩余部分返还。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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