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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时,我签了认购书,付了首期款,还签了合同。当时,卖方表示在半个月内将合同提交给房屋委员会备案,但两个月后,卖方仍然没有去备案。经过我自己的调查,我发现卖家把我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2-25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首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主张维权时,需先确定是否办理过户。其次,如果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擅自将房子做抵押,需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解除、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可以索取违约赔偿金。
    最后,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卖方擅自抵押房子,属于无权处分涉及侵权,买方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房主违约,则房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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