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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借贷4年前受朋友蒙蔽为他当借款人借了25万他是担保人 期间一起去银行用我的身份证给债主打了10万 现在债主找上门 我朋友找不到 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8-12-16 2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有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比如在借条上签字,见证人之类的,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保护权益。首先,你要到法院起诉,中止诉讼时效,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其次,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法院有强制力,你自己是不能私自动他的财产的。最后,只要你任何时候发现他有财产都可以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担保人提供了担保的,也可以一同起诉。
  •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 您好,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所以根据所提供的案例分析,您要看下您符合以下哪种情况!
    一、经济纠纷律师标准
    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
    2、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与律师确定。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除此之外,经济纠纷的费用在法律上同样有相关规定,除了涉及到审判、量刑等方面外,对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的负担问题也有有相关规定,这点需要格外留意,避免因为疏忽大意而错失了维护自身应得权益的机会。
    1、一般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3、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4、撤诉案件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5、驳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6、经调解达成协议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上诉案件,其
    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负担问题,也按此办法解决。
    7、拒不履行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
    8、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人如果败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还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9、交纳诉讼费有困难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二、律师收费标准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⑹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您,谢谢!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需遥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  
    (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  
    (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在起诉以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遥存数据的,一般应向有关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主要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等进行录像、拍照、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复制;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获取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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