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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和一个熟人吵架时,我告诉警察我感到羞愧,因为我很生气。我先打了他一下,把他打得很轻。他反击了。我没有受伤。警方达成了一项调解协议。我没有进行调解。另一方到警察局要求办理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场战斗吗?这是对双方的拘留吗?对方也应该受到惩罚吗?根据公安机关的处罚规定,拘留似乎是双方的拘留。我先稍微打了对方一拳,但没有伤到对方的手

行政管理 2022-02-26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人打架对方先动手受轻伤肯定会受到处罚。打架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也会形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斗殴双方拘留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这个需要结合案情而定,如果受害方构成轻伤,那么施害方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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